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
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很关键,汇算时选择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又或者单独计税,结果大不相同。主要益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
年终奖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二选一”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这也就意味着,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底。对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可暂时避免因合并计税带来的税负升高。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于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年终奖到底应该单独计算还是应该合并计税?
对于年终奖来说,在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年收入来决定汇缴清算的方式。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交不到个税,选择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不需要单独申报年终奖;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且>0,需要进一步确认年终奖金额,若年终奖≤36000,可以选择单独申报年终奖或者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个税;若年终奖>36000,选择并入综合所得申报,较为合适。
原因:年终奖计税依据的扣除数小于综合所得计税依据的扣除数。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需要综合考虑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并结合公司工资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当然,基本的思路就是怎么纳税少,怎么来!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计税
当我们的综合收入减去扣除项目,不需要纳税时,年终奖选择合并计税更划算。
比方,虎虎的综合收入在减去可以扣除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1000。而年终奖是10000。
单独计税时,计算结果如下:
综合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所以,不需要缴纳个税。
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10000*3%=300(10000/12=833.33小于3000,所以税率为3%)。
合计需要缴纳的个税=0+300=300。
合并计税时:
需要缴纳的个税=(-1000+10000)*3%=270。
270-300=-30。
也就是说合并计税时,可以节约30的税款。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年终奖300的税款,已经预扣预缴了,所以在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不仅不需要补交税款,还可以获得30的退税。
2、单独计税
当我们的综合收入需要纳税,而且年终奖合并计税时,会提高汇缴清算适用的税率时,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例如,虎虎的综合收入在减去各项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1000,而年终奖是24120。
单独计税时:
综合收入的应纳税额=31000*3%=930。
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24120*3%=723.6。
合计需要缴纳的税款=930+723.6=930+723.6=1653.6。
合并计税时,计算结果如下:
需要缴纳的个税=(31000+24120)*10%-2520=2992。
2992-1653.6=2992-1653.6=1338.4>0。
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并计税时不仅不能退税,还需要补交1338.4的税款。所以,单独计税时,更划算。如果按照合拼计税方式、也就是把年终奖和平时工资放一起计算纳税。这会使得不少人需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在选择汇缴清算的方式时,肯定属于税务筹划。大家千万不能以为,这种方式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
工资合并计税什么意思?
合并计税,就是把同类的应税收入或计税数量合并在一起,来计算纳税金额。一般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的收益缴纳所得税,人所得税有时也需要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