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鲁中网淄博3月3日讯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民警就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14时50分,周村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新建路长行街路口例行检查,示意一辆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停车接受酒驾排查时,驾驶人聂某以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不算酒驾为由拒绝配合检查,并承认自己已经喝酒。

经民警给聂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聂某对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后果后悔不已。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聂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是11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聂某交代:中午几个朋友聚餐喝了两杯白酒,自以为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不算酒驾,酒足饭饱之后就开车上路准备回家。

由于聂某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聂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