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方蔚、赵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天国富证券及旗下保荐代表人方蔚、赵亮在保荐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天国富证券及方蔚、赵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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