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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减资无限制的程序: 1、申请:到对外办事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投资服务窗口受理。 3、审查与决定:由投资服务处审查初步同意后,公司应在省级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三次;三个月后公司应将报纸公告及复印件交到窗口,由投资服务处审批决定。 4、领件:申请事项办结后到发件窗口领件。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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