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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近年来陕西在省级层面出台的首份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对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陕西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资本溢出效应加速显现。截至7月底,陕西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63家,备案私募基金940只,管理规模1251.91亿元,管理人家数、在管基金数量和管理规模分别位居全国第14、16、20位。其中,私募股权创投机构数量192家,在管基金535只规模1137.83亿元。今年以来,新增备案股权创投基金80只规模59.2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70%,私募股权创投行业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另一方面,全省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也吸引了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来陕投资。2021年全国私募基金(含省内机构)投资全省项目615个,较2020年增加206个,新增投资本金264.09亿元;其中省外机构在陕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均是省内机构投资的两倍。在投企业主要分布在信息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及半导体等行业,超8成投资项目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国家级大基金的相继落户,更是活跃了区域资本市场氛围,助推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见效成势,有力支持了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苏虎超在9月6日召开的陕西省“奋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助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对《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一文进行解读。他介绍,《若干措施》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着眼促发展,从畅通机构准入渠道、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完善强化扶持政策措施等3个大方向,明确了12条意见。
具体来看,在畅通机构准入渠道方向上,要从市场准入角度着手,探索用好工商登记联合会商机制,解决目前机构准入难题,同时为从源头把控风险、强化政务服务保障提供遵循和抓手。除准入障碍外,私募基金行业“鱼龙混杂”,个别地方及机构风险突出,为便利各级各部门科学做好“资本招商”和政府引导基金“配资”,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
在破解行业发展瓶颈方向上,要从机构运营角度看,结合行业普遍存在的募资难、投资难、退出难等方面突出问题促进行业的发展。在募资方面要鼓励金融机构为依法合规的私募基金提供支持。放宽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在国有出资最高比例、社会化募集资金最低比例等方面的要求。在投资方面要鼓励聚焦秦创原和重点产业链设立基金、投资项目。推动院所改革与创投机构设立结合。探索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探索适合私募股权和创投行业发展特点的国资监管和考核机制。鼓励更好发挥国有创投机构的先行示范作用,设立国有全资的天使基金,更好带动民营机构投早、投小。在退出方面要深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动被投项目赴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挂牌,更好发挥陕股交作用,探索发起设立S基金,为私募投资项目退出进一步畅通和丰富渠道。
最后,在强化扶持政策保障方向上,要从专项政策角度出发,鼓励机构聚集发展,谋划推动打造“秦创原”基金发展的聚集区。将“资本招商”纳入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和奖励范围,将新设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企业股权等纳入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励范围。在政务服务和环境氛围方面,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建立私募基金常态化交流机制,将私募基金政务服务纳入“上市政务绿色通道工作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在陕举办论坛、峰会、年会等活动。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方参与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同时,《若干措施》还对对资本领域反腐败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苏虎超表示,《若干措施》不仅完善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还明确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将发挥创新资本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金融与科技、产业、人才的融合发展,助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