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桂东电力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据披露,因调查工作需要,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桂东电力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行调查。
截至一季度末,该股仍有4.59万户股东。
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桂东电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7月19日晚间,桂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2001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272022025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桂东电力立案。另外,因调查工作需要,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桂东电力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负有配合义务。
桂东电力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相关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信披存在问题等
桂东电力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对于桂东电力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其实早有端倪。1月5日,桂东电力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秦敏、时任财务总监李均毅、董事利聪、贸易业务核心人员夏斌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显示,桂东电力在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公司治理三方面存在问题。广西证监局查明,第一,桂东电力2019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第二,桂东电力向控股股东报送经营、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个别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缺失部分参与人员签名。
第三,在公司治理方面,桂东电力独立性不足且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广西证监局指出,桂东电力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上半年预亏金额有所扩大
7月14日,桂东电力曾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其中表示,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受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股价下跌影响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万元到-1,000万元,同比大幅减亏,减亏68.08%到92.02%。但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达1.97亿元到2.27亿元,同比大幅增加,增幅52.38%到75.54%。
对于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桂东电力表示,2022年半年度,由于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股价下跌影响公允价值变动合计-3.17亿元(扣除所得税后),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2022年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受所持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股价下跌影响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与此同时,公司发供电业务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水电厂流域来水及水力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售电价增加、外购电减少,使得半年度公司发供电业务实现净利润合计2.63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幅105.10%。
股价表现方面,桂东电力年内走势震荡,一路下跌后在4月27日开始反弹之势。截至目前,该股年内跌幅为18%。当前股价报3.89元,总市值为57亿元。
截至一季度末,该股仍有4.59万户股东。
高管变动频繁
除了业绩和内部经营压力外,桂东电力的高管变动也十分频繁。公告显示,6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黄庆东先生递交的请求辞去职务的申请,公司副总裁黄庆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将陆续辞去兼任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职务。
6月23日,桂东电力收到公司董事利聪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利聪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利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将陆续辞去公司兼任下属子公司相关职务。
3月21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裴文彬先生递交的请求辞去职务的申请,公司副总裁裴文彬先生因到其他单位任职的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将陆续辞去兼任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桂东电力属于电力行业,以发供电为主业,涉足发供电、证券、石油贸易等行业。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电厂和电网“厂网合一”,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桂东电力近日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贺州燃煤发电项目火电机组属于火电超临界机组,同事公司新能源业务正按计划积极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