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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5月29日讯为实现救助基金循环高效利用,博山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救助基金追偿工作,对近年以来开展救助基金垫付未偿还的案件逐笔进行核实整理,了解案件处理进展以及赔付情况,并向偿还义务人、责任人宣讲救助金偿还的利害关系及偿还方式,督促其尽快完成偿还义务。

2021年3月,毕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将王某撞倒,造成王某受伤。因伤势严重,抢救费用花费较大,民警了解情况后,联系医院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并及时告知伤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申请通过后,救助基金为伤者垫付了4.7万余元抢救费用,成功帮助伤者渡过了难关。

事后,毕某在收到偿还垫付费用通知书后,立即凑齐1.5万元进行还款。近日,毕某又将积攒的1万元及时转入救助基金账户,并且承诺,会尽最大努力尽快还清,让需要的人得到及时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民生保障工程,垫付追偿工作是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偿还救助基金垫付费用,只有及时偿还才是救助基金良性循环运行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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