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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陆峰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从业人员经营负担,便利从业、就业、择业,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改革,驾驶员持准驾车型B2或A2的驾驶证,可直接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外),实现“见证发证”。
2023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全驾驶理论内容纳入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的人员,凭取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自2023年7月1日起,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的人员,通过所在区县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窗口或登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进行线下或线上申请,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申领要求的,即时发放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