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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8月22日讯“我也知道戴头盔很重要。平时查得也很严,但是天气太热了,我就没有戴。”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这样跟民警辩解道。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民警在中心路设点查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过程中的一幕,这已经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了。“交通事故可不分天冷天热,规范佩戴头盔或许是热了点,但是安全有了保障,哪个重要你应该明白”民警劝解道。

进入8月,虽然已经立秋,但天气依然较为炎热,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因为怕热而忽略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有的头盔放在车座下、挂在车把上,“带了”但是没戴!加上来博游玩旅客仍然“火热”,共享单车的使用频率也大幅提升,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有所抬头,这无疑是加大了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难度。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大队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科学布置警力,结合辖区群众出行特点,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对于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进行现场纠正,对于无法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一律处以20元罚款。同时,对外卖员不戴头盔将通报其所属公司,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在这里博山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最为重要。在骑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千万不要闯红灯、逆向行驶。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幸福,只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牢牢把控自己的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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