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进入“倒计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纷纷加快了整改速度。近日,多家银行相继发布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则的调整公告。
业界人士认为,银行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只是让其回归健康发展的轨道。从长远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改后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将迎来发展新阶段。
整改提速
(资料图片)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6月份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了截至2022年末的过渡期。
近期,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发布公告称,调整旗下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申赎规则、估值方法、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
例如,12月6日,交银理财表示,自12月17日起,调整交银理财稳享现金添利理财产品单个投资者在交行渠道的单日累计快赎额度到1万元。12月2日,徽银理财表示,自2022年12月12日(含)起,对“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的申购/赎回规则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平安理财、中银理财、兴银理财、苏银理财、招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近期发布公告,对旗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赎回时限、单日快赎额度等。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新规要求压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了监管一致性原则以外,也在考虑相关风险问题。当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普遍为“T+0”或“T+1”的产品,如果因为某些市场动荡因素出现大幅赎回,则可能导致市场流动性风险。这也是监管新规中对这类产品强化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原因。
整改压力不大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银行及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进度不一,部分银行已经提前按照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也有部分银行仍在整改阶段。
“目前,我们银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比已经压降至30%以内。”一家国有大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11月3日,青岛银行管理层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上称,“青银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相对较小,着手整改起始日也较早,过渡期结束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各项指标预期符合《通知》要求”。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规定整改的期限内,实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转型压力不大。“12月份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我行将继续按监管要求压降规模、调整产品形态确保年末整改完毕。”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压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模方面,银行应该充分发挥投研能力,开发可替代性合规产品,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观念,了解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投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规模压降对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所带来的冲击。在不合规资产处置方面,要对所投资资产实行穿透式审查,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同时要确保不合规资产处置的有序进行,稳健缩短资产期限,防止处置过程可能带来的风险外溢效应。
仍然具备优势
2023年将是现金理财新规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对银行而言,眼下亟须考虑的问题是转型过后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该如何发展?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转型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杜阳表示,机遇方面,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将更加强化其低风险以及高流动性的特点,仍有可能成为存款类资产的重要补充。挑战方面,随着转型进程的推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将有所降低,与货币基金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竞争压力将有所上升。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23年,货币基金和现金理财产品在监管要求上将基本拉齐,但现金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和销售渠道上仍将具有一定优势,可通过投资私募债、PPN等非公开债券开展“品种下沉”策略,实现稍高收益。同时现金理财产品可进一步加强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的配置力量,以增强产品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从长远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银行理财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有关。”董希淼表示,按照相关管理新规,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将不再是保本型理财的替代品,而是以“客户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形式存在,因此这类产品仍在资产配置中占有重要地位。压降规模只是让其回归健康发展的轨道,而非让其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