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


【资料图】

女子因多次迟到被辞退,

不满公司补偿申请劳动仲裁。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据公司领导卢先生讲述,

女子面试当天迟到1小时,

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简历上

写有4年的经验就招入职。

入职后工作能力与简历上不符,

并多次以各种事由迟到,

多次谈话但她工作态度依旧很差。

▲视频截图

工作第58天与她谈离职,

协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资,

再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但她却要求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

▲视频截图

女子入职58天,

但实际除去放假,

上班考勤是36天。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

她迟到了16分钟。

仲裁结果是

根据庭审陈述及被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人确认的《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申请人存在迟到21次、缺卡、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被申请人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无事实依据,予以驳回。按照公司协商,按全勤的工资发放,多补十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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