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仲恺公安聚焦涉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诈骗犯罪治理难题,以“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症下药,严打开贩卡犯罪团伙。
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仲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会同辖区各派出所共抓获涉“两卡”嫌疑人20人,其中行政拘留+罚款8人,刑事拘留1人,惩戒人11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经查,犯罪嫌疑人邬某俊(男,17岁,广东河源人)、黄某林(男,34岁,贵州黔西南人)、吴某文(男,26岁,重庆奉节人)、周某(男,18岁,广东韶关人)、杨某长(男,18岁,湖南邵阳人)、曾某成(男,23岁,湖南衡阳人)、刘某彬(男,22岁,湖南邵阳人)、晏某(男,30岁,贵州铜仁人)、葛某利(男,18岁,广西贵港人)、杨某(男,40岁,湖北京山人)、杨某引(男,28岁,广东丰顺人)等人以出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手机卡刷流水,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相关资料图)
经查,嫌疑人晏某于2023年6月中下旬在工地上遇到了之前同事“小江”,双方闲聊过后,对方表明自己母亲生病了跟朋友借了一笔钱,因自已银行卡被冻结了,想让晏某帮忙收下钱。晏某考虑过后就把自己银行卡号告诉了对方,等收到钱后,对方就带晏某去附近的农村信用社的柜员机取钱,晏某取现了2万交给了对方。现查明,晏某涉嫌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提供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进行收款,已涉案一宗,涉案金额2万元。目前,已对嫌疑人晏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守好身份信息,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
1.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2.及时注销不用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3.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