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苏宁体育”)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称“浙江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下称“杭州电信”)、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侵犯“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赛事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浙江电信及杭州电信、浙广电新媒体公司未经授权播放赛事节目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赔偿苏宁体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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