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从金额来看,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的金额仅次于康美药业案。但是,这个案件很有可能超过康美药业案,或会成为中国证券史上的投资者索赔第一大案。因为,目前参与诉讼的人数是两千人,后续这个人数应该还会增加。”1月18日,作为部分乐视网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

回溯前情,2021年4月,乐视网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乐视网存在欺诈发行、十年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随即代表了11名乐视网股票投资者提起诉讼,被告共计21位,除乐视网、贾跃亭、贾跃芳等人外,还有多名被证监会处罚的高管也被起诉,此外,还有6家为乐视网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也被起诉,这些中介机构曾经为乐视网提供保荐、财务顾问、审计等专业服务。

“北京金融法院采取普通代表人诉讼模式审理本案。2021年国庆放假前,法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通知适格原告可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权利登记。权利登记期限为1个月,截止到2021年10月30日止。”据臧小丽律师介绍,“后经法院审查,共计有两千名原告符合权利登记范围,这两千名原告的起诉金额合计为4571357198元,这与山西证券今天公告的子公司中德证券45.71亿元的涉诉案件是一致的。”

臧小丽律师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乐视网案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发来正式的开庭时间。春节前,法院应该会组织一次证据交换,正式开庭应该是年后了法院认可的适格投资者范围是:自乐视网股票上市首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乐视网股票300104,且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范围的投资者,虽未参加权利登记的,可以选择另行起诉的。如果法院开放补充登记,后续也可以考虑参加补充登记。不会因为自己错过了30天的权利登记期限,就丧失了诉权。

同时,臧小丽律师还表示,两千名原告索赔45.71亿元,这个金额是原告向法院登记的索赔金额,有部分原告并未委托专业律师,法院也尚未委托专业机构测算,不排除金额有虚增的可能。原告起诉的金额最终法院支持多少,有待法院的生效判决。

“由于目前乐视网已退市,且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恐怕不具有赔付能力。而投资者认为,乐视网、贾跃亭之所以能连续十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股票,是因为中介机构出具了失实的专业文件,应该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臧小丽律师说,因此,一旦这些中介机构最终判决要承担赔偿责任,恐怕就得真正为乐视网财务造假买单。

与康美药业案不同的是,康美药业的投资者很多已经拿到赔偿款,这些赔偿款由康美药业支付,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中介机构实际上并没有向投资者支付赔偿。就乐视网案而言,乐视案法院审查的重点将会是中介机构、独立董事、其他高管对投资者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该赔偿多少。一旦中介机构掏出真金白银为造假的上市公司买单,对整个市场的震慑力更强,或将超过康美药业案 。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