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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文,同意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蓝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前的3月13日,武汉蓝电北交所IPO已过会。

武汉蓝电成立于2007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吴伟、叶文杰。两人为武汉蓝电技术创始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2.23%的表决权股份。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电池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池测试设备广泛运用于材料、电芯、电池的研发和质检。

公司客户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高校,中科院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化学研究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嘉庚创新实验室等知名科研院所,以及珠海冠宇、贝特瑞、杉杉股份、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比亚迪、赣锋锂业、厦门钨业、德方纳米、国轩高科等电池及电池材料企业。

公司系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45项专利,2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还陆续推出了CT3002系列电池测试设备、CT5001系列电池测试设备、CT5002系列电池测试设备、D340型电池测试设备与D350型电池测试设备等新产品。

本次IPO,若不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武汉蓝电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资金将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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