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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12月5日讯为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围绕“四增四减”工作要求,12月1日至4日期间,沂源交警加大对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4日共查获13起超载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各辖区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辖区内国道341、省道229等主要道路,线上线下联合作战,分析研判大货车的行驶时间和规律,重点针对夜间时段开展查处行动。大队经过四个乡镇中队的通力协作,4天时间共查获13辆超载大货车。其中“百吨王”1辆,车辆鲁S5**63经称重,车货总重为109.32吨,超出核定额度123.1%。另外,超限额度达100%以上4辆,除“百吨王”以外,车辆鲁CP**72经称重,车货总重71.24吨,超出核定额度129.8%;车辆鲁Q3**EP经称重,车货总重60.46吨,超出核定额度141.84%;车辆鲁Q1**QL经称重,车货总重97.44吨,超出核定额度214.32%。

在此,沂源交警温馨提示广大货车司机朋友,超载不单单违反的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更是拿您自身的生命在开玩笑。货车超载状态下,不但易引发车辆爆胎,更容易致使刹车失灵,从而引发事故惨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禁止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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