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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3月27日讯高青县民政局自2015年以来,按照“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类救助制度,持续提升救助档案管理建设工作,极大的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保障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有力。
坚持救助创新,制度先行。高青县民政局围绕特殊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居家现实需求,探索推行“社会救助+网格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模式,在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增加助浴、助洁、助餐等照护服务,作为基本生活救助的延伸和补充。出台了《高青县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高青县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高青县“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筑牢制度网,救助更精准。创新开展救助工作的同时,先要建立救助、监督、公开等制度,保障救助工作规范开展。例如,2020年创新开展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初期,我县存在困难群体基数大,分布散的问题,县民政局成立调研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后,制定《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细则》,规范照护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量化服务时长和周期,明确救助对象需求和服务内容清单,建立“一人一档”。为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三家照护机构,形成三家竞优的模式,为高青县1900余名失能人员开展照护服务,同时由镇(街道)、村、照护公司和服务对象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监督管理制度,成立监督考核小组,建立责令整改、红黄牌警告、违约罚款等考核制度,开展日抽查、周入户、月检查、季打分、年考核等考核工作,同时加入照护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测评环节,层层监督、严格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照护服务质量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创新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制度。高青县民政局2021年荣获山东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高青县民政局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高青县民政局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配备救助专职档案员1名,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救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种类和不同载体的文件档案材料进行收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根据救助对象地域、救助时间、救助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所有档案都设置了电子目录,通过数字化查阅档案位置,每份档案里都设置档案目录,便于每页档案的查阅;对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救助业务文书档案进行扫描归档,实现了档案信息化。全县社会救助档案共整理归档1975盒24067件。确保各类救助对象信息档案有据可查。
创新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城乡低保、特困实行月动态管理制度,每月清退因婚嫁、判刑等不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定期跟残联、人社、医保、卫建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重点摸排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2022年共退出低保对象444人,新纳入低保对象342人。二是低保对象救助信息通过政务网站、村级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保证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全覆盖。三是每年出台年度低保复核文件,结合当年的工作要点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财产核对、入户核查,及时调整救助金额,确保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四是建立近亲属备案制度,所有新纳入低保对象有亲属是村委成员或者民政干部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与镇(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入户核查,并全部备案存档,确保不出现优亲厚友的问题,做到救助工作公平公正。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而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