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公示《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此次保护培育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旨在打造以道教文化为内涵,集游赏、科研、休闲为一体的山岳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艾山风景名胜区位于胶州市,2006年1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审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本次规划由艾山景区、西石景区和东石景区三大景区组成,总面积14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3′04″~119°58′20″,北纬36°05′41″~36°07′45″。

该风景名胜区以火山地质景观和低光污染星空为自然景观特色。规划期限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具体来说,在保护培育规划上,胶州市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其中,一级保护区为一级景源周边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艾山为海拔140米以上的山体部分;东石为海拔60米以上的山体部分;西石为海拔75米以上的山体部分,以上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0.3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36%。

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周边与一级保护区山体同脉相连的山地及延展的山麓平地。二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4.05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8.93%。

三级保护区分布在一、二级保护区外围,是旅游服务设施和耕地、园地等较为集中区域。三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9.6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68.71%。

据悉,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该总体规划的部分规划内容和主要图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持续至3月17日,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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