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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金融控股公司本级的关联方、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报告和披露、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定金融控股公司本级的关联方范围、二是从多个维度划分关联交易类别、三是提出内部管理总体要求、四是分类提出关联交易管理具体要求、五是强化报告和披露要求、六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

《办法》还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穿透识别、合理公允、公开透明和治理独立等原则。一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识别、认定、管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人民银行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认定和穿透识别。二是关联交易应符合商业合理原则,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确保交易条件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三是开展关联交易应公开透明,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让利益相关方了解集团的业务运作,强化市场约束作用。四是金融控股公司应维护附属机构的独立运作,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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