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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2月7日讯  2月7日,半岛网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宝润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案件信息显示,青岛宝润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李沧区308国道902号青岛华如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2022年11月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注册代码为1103702132022070237的电梯最后两次维保时间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21日。

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2022年9月份以来,维保的相关内容均在手机相关软件中完成,维保完成后可以在青岛市电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查看维保情况。青岛市电梯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显示,2022年11月1日前上述电梯最后两次维保时间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21日。 9月22日青岛宝润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维保人员到达了现场,发现青岛华如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因疫情封闭,故无法及时完成保养,青岛华如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新营业后也没有及时通知,导致9月9日至10月20日未能进行维护保养,10月21日当事人对上述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

因上述电梯还在质保期内,不收取费用,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维护保养没有取得任何款项,无违法所得。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通过)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终,依据该法,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宝润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青李沧)市监特执六罚[2023]7号处罚决定文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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