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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益。作为金融消费者,知悉自己应享有的八项基本权益,才能更放心的购买金融产品、享受金融服务。
接下来,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带您通过案例一一解析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为您的消费体验保驾护航!
案例1:李阿姨听老朋友说有个内部投资渠道,收益特别高,稳赚不赔,李阿姨十分心动,但是手头没有闲置的资金,李阿姨想到自己买的保险,便到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工作人员得知实情后,再三提醒李阿姨注意非法集资风险,劝说李阿姨谨慎投资,维护了李阿姨的财产安全权。
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资金安全提供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资金不得被银行保险机构挪用、占用。
案例2:王叔叔买了一份年交保费不到百元的意外保险,近期想更改一下该保单的受益人,便来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业务,柜台前办业务的人较多,王叔叔担心自己交费少,工作人员会延迟服务,没想到柜台大堂经理协助王叔叔取号,询问需求后,没一会便办理好了变更业务,王叔叔的服务体验非常好。工作人员平等对待每一位消费者,维护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在银行保险机构办理业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权要求质量保障、定价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银行保险机构的强制交易行为。
案例3:李叔叔想购买保险,但因年龄较大了,对代理人讲解的保险专业名词听得云里雾里,销售人员耐心的向李叔叔讲解清楚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缴费期间、保险期间等信息,并提醒李叔叔关注犹豫期权益、退保损失、分红不确定等风险,充分保障李叔叔的知情权。
知情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案例4:张女士到某银行机构,称想购买一款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银行关注人员同时推荐了银行理财、存款、保险产品等,并详细介绍利弊,供张女士自主选择,充分保障了张女士的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可以自主选择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自主选择金融产品品种或者金融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金融产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金融服务。金融消费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要进行充分地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效维护自身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