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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集群促进工作以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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