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SZ)日前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9月12日,湖北年内已有华康医疗、中一科技、东田微、泰祥股份、超卓航科、恒进感应等6家企业于A股上市,13日上市的联特科技为第七家。
此外,今年以来,湖北还有中信科移动完成证监会注册、9月正式启动科创板招股,长盈通上交所科创板过会,宏源药业IPO过会,湖北万润科创板过会,恒立钻具北交所IPO过会,湖北江瀚新材上交所过会。根据《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力争全省每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左右,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30家以上。
首次公开发行1802万股
公告显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特科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联特科技”,证券代码为“30120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20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802万股,为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46.7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90.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756.25万元。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为40.37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8.9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27倍(截至2022年8月26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上市公司近20日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29.20倍(截至2022年8月26日)。
本次发行前,张健直接持有公司28.19%股权,通过同创光通间接持有公司1.51%股权,通过优耐特间接持有公司1.28%股权;杨现文直接持有公司17.98%股权;吴天书直接持有公司9.63%股权;李林科直接持有公司7.70%股权。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人合计拥有公司63.50%的表决权,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公司先后利用同创光通、优耐特及同心共成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共实施了7次股权激励。截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同创光通持有公司476.06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6.60%;优耐特持有公司290.19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4.03%;同心共成持有公司37.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0.51%。同创光通、优耐特及同心共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在出资时均为公司关键人员。
光模块业务收入占比超九成
联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十余年来专注于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光电芯片集成、光器件和光模块设计以及生产工艺方面掌握一系列关键技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模块产业链。公司拥有光芯片集成、光器件以及光模块的设计、生产能力,是国内少数可以批量交付涵盖从10G到400G全系列光模块的厂商。联特科技的光模块产品种类丰富,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覆盖面广,产能持续提升。服务客户包括NOKIA、、IPG、中兴通讯、烽火通信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光模块行业目前以数据中心、5G通信的需求为驱动向前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同时,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行业,行业技术发展、迭代较快。联特科技产品和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13年至今,公司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1亿元、3.77亿元和5.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09.56万元、5641.74万元和4315.42万元。2021年度,联特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98亿元,同比增加34.98%;实现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145.40%。联特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1—9月盈利8000万元至9000万元,同比上年增15.05%至29.43%。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光模块生产销售金额分别为3.3亿元、3.71亿元、4.89亿元、3亿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0.00%、98.77%、94.97%和97.31%,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类型。
2021年联特科技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显著上升,主要系境外5G无线通信业务及数据中心建设等需求有所增长,拉动公司营业收入水平大幅上升,2021年度公司波分复用光模块产品销售较多,公司在该产品上具有较好的优势地位,毛利率相对较高,同时,公司着力进行成本优化,逐步加大了高速率光模块器件的自制比例,有效提升了毛利率。2022年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对于下游数通、电信市场的持续开拓,光模块产品销售上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长带动所致。
需要注意的是,联特科技产品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2019—2021年,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34%、80.49%和89.89%,预计未来若干年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仍会较高。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