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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3月27日讯近日,桓台县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承包户与村委之间的土地承包费纠纷案件,该案已调解兑现完毕。当事一方送来一面锦旗,对调解员耐心调解督促履行表示感谢。

承包户孙某某与辛庄村村委会签订了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内166余亩耕地用于粮食种植,于每年9月30日前交纳承包费。但在2022年9月30日孙某某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承包费,并拖欠至今年3月份仍未交纳。辛庄村村委多次讨要无果,遂来到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法律帮助。

马桥镇人民调解员接到辛庄村村委的调解申请后,积极与辛庄村村委和被申请人孙某某进行沟通,争取最大限度的和解。调解员把双方分别叫到调解室深入了解情况。经过耐心沟通,被申请人孙某某表达了未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三个理由:一是其承包地的一侧紧挨洼地,洼地里的树木影响了其作物的生长;二是村里已去世的一位五保户的房子倒塌砸中了其拖拉机,认为村委应代为赔偿;三是其在辛庄村另一承包地上周边,有村民种了蔬菜和树木,侵害了其利益。因此孙某某对村委心存抱怨,而故意拖欠不按时交纳承包费。针对孙某某提出的三个理由,调解员逐一对其进行分析这三个理由都不足以成为其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原因。为了让本次调解更加公平公正,调解员还邀请了辛庄村村居法律顾问宋律师一同参与调解。宋律师也向双方阐述了合同的严肃性。

经过调处,孙某某和辛庄村村委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调解。

在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的协商下,孙某某某已补交了承包费并承诺以后会按时缴纳。双方也对我所调解员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本次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员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调解。当日受理,快速调解结案,在调解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疏导,以事实为依据,努力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村里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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