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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4月3日讯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公开曝光一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1月13日10时23分,章丘区姜某某驾驶济南号牌电动自行车顺309国道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王村公路站交叉路口处,在向北转弯时,其车左侧与顺309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邹平市董某驾驶的鲁CE**G6号轿车右前部相撞,致车辆受损,姜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姜某某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未伸手示意的违法行为,姜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董某驾车上路行驶,观察的道路情况不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未能确保安全,未减速慢行的违法行为,董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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