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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5月29日讯5月23日22时40分,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米山路米河路路口例行开展酒醉驾检查行动。此时,一辆从西向东行驶的轿车在快到检查点时,突然左拐顺米河路往北前行,这样的行为引起了现场民警的注意,便立即上前进行拦截。

就在驾驶人为自己侥幸躲过交警检查而得意的时候,在周隆路米河路口,另一组执勤警力成功将刘某查获。

据刘某交代:晚上几个朋友一块吃饭,他喝了一杯半白酒。酒足饭饱之后,已经22时许。自以为这么晚了,交警肯定下班了,考虑到妻子车技很差,于是自己开车上路,没想到这么晚了还能遇到执勤的交警。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时刘某告诉民警这是他第二次被查酒驾。经核查,民警发现刘某第一次被查酒驾是在2019年10月份,也是被一中队民警查处的。

由于刘某涉嫌醉驾,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结果是144.4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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