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济南报道

4月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情况。会上,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冯思睿介绍,截至2022年底,青岛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1360辆。“倡导绿色公务出行”被评为全国、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优秀示范案例、最佳示范案例。

一是全流程构建推广使用体系。研究制定《青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配套制定《青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青岛市党政机关新能源车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除特殊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将国内60余家企业生产的260余款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库,做到“应采尽采”;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全部选购新能源汽车,做到“应配尽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到“应用尽用”。

二是多维度探索推广使用场景。自2020年,连续三年在青岛市政府机关大院开展“援企助销”暨新能源汽车联展联推活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应用,用“换电”完善“充电”,将补能时间由“40分钟充电80%”大幅度缩短至“5分钟满电”,破解新能源汽车里程瓶颈难题;扩大“市-区-镇(街道)”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试点,集中解决办公区域内短途、短时公务出行和偏远基层用车需求不足等难题;推出“氢能快车”试点项目,利用青岛市研发的氢能动力车辆进行应用尝试,为在机关事业单位推广积累经验。

三是高质量建设推广使用设施。着眼“应建尽建”目标,同步搭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电桩2600余套;联合属地企业投建两座新能源汽车换电站,提升车辆使用效率;打造市级新能源汽车综合体服务中心,每日可实现300余台次换电、200余台次充电,满足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