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7月1日起,我市五种门诊“慢特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已有11位鞍山参保人实现了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1.3万元。

7月11日,我市退休职工张女士在四川省肿瘤医院成功实现了门诊“慢特病”就医直接结算,总费用1.1万元,统筹直接结算0.65万元。此前,她要定期将门诊治疗的相关病志、费用明细、收据等一系列材料寄回,委托亲戚朋友代为办理费用报销事宜,费时费力的同时还要面临自己垫资的压力,五种门诊“慢特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她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方便。“以后我们鞍山的参保人在安置地的门诊治疗也可以直接结算了,我再也不用为垫付门诊治疗费用发愁了,真是太方便了!”张女士说。

今年,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在住院就医、医保个人账户、无个人账户人员门诊统筹待遇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此项工作也是今年医保系统为群众办的重要民生实事之一。

经过我市医保部门的努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于6月30日正式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鞍钢集团总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鞍山市肿瘤医院、海城市中心医院、台安县恩良医院、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等涵盖三县(市)四区共17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鞍山市的首批试点开通了此项服务。“异地安置”在鞍山的全国其他地区的参保人在这17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五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目前已有2名长期异地安置在鞍山的参保人享受到此项民生实事带来的便利。市民如果想了解这17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具体“慢特病”病种信息,可关注“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士提醒,所有相关参保人要注意,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进行了病种资格认定后,方可在就医地开通了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慢特病”的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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