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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4月14日讯4月13日20时40分,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门路站北路路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吴某涉嫌酒驾。这时民警看到了摩托车上还有一名三四岁的孩子。
由于担心孩子害怕,一名女辅警把孩子带到了身旁看护。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是18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吴某交代:晚上几个朋友聚餐,期间喝了5瓶啤酒。自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会被查酒驾,酒足饭饱后就骑车带着孩子要回家。
就在民警对吴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这是吴某第二次因为醉驾被查,并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为吴某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酒精检测。如果吴某血液内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罚金和拘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将面临罚款2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