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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证监会批复了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等8家券商的科创板做市商资格。
做市商机制的推出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
能参与首批试点的券商必须满足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两大条件。此前,上交所已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根据细则,做市商应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遵守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对于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将适当给予交易费用减免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