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黄利斌在会上表示,我国已建成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1万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接下来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黄利斌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上升。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190余家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等企业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26个地市级行政区设立了10235个回收服务网点。同时,工信部培育了45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探索形成“梯次电池以租代售”“废料换原材料”等一批新型商业模式,回收利用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黄利斌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着力推动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大监管约束力,强化电池流向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退役电池柔性拆解、高效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力度,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宣贯落实,强化标准引领支撑。
三是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总结,遴选推广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成熟经验和典型项目,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引导各方高质量推进回收体系建设。
四是持续实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