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为妥善做好北交所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北京证券交易所22日发布相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对于未在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北交所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本次季报的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