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落地,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截至7月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房租814.04万元。
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关于切实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产租金的通知》《关于继续推动减免国有房屋租金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减免的范围、时限、标准等,为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依据。
我市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填报减免租金情况,并以每10天为一个报告周期,及时报告出租方、承租方、应减免额、实际减免额以及减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随时掌握减免情况、随时调度解决困难。(孙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