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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央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公布的罚单显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因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等被罚款79.5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1.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时任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张鹏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企查查显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树军,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21697977213,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龙门西路90号,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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